继续教育是促进幼儿园老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必要手段,全体幼儿园老师都要配合政府相关政策的实施,按要求完成自己的继续教育学时。那么,广东省幼儿园老师继续教育的学时如何折算呢?下面广东幼师资格证报考网为大家解答。
一、取得以下成果的主创人员可计算全部完成当年个人选修科目学时:
1.论文。在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2.著作。当年出版专著(具有ISBN号,非论文集、试题集类)。
3. 课题。当年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
4.开发类成果。当年获得经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课程、软件、设计等成果。
5. 其他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教学成果。
上述成果的非主创人员,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完成当年个人选修科目学时。
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按实际学习天数每天6学时计算当年个人选修科目学时。
三、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的教师(园长),可登记为完成当年的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继续教育学时。承担教师(园长)跟岗学习的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和教师(园长)工作室主持人,按计划完成指导学员任务的,可计算12个专业科目学时和全部完成当年个人选修科目学时。
以上便是广东省幼儿园老师继续教育获取成果的学时折算方式,希望广大幼师能够注意,按政策参与其中。更多相关资讯可点击下方在线老师咨询!